与人口角持辣椒枪上街 男子被依社维法送办
蔡姓男子与员工口角,6日持辣椒枪上街引发路人恐慌报案。(读者提供/程炳璋台南传真)
蔡姓男子交出防身用的辣椒枪,遭警方依照社维法送办。(读者提供/程炳璋台南传真)
台南市南区蔡姓男子因与员工发生口角,昨(6)日持辣椒枪出门防身,他持枪走在中华南路与国民路口附近巷子内,遭路人发现引发恐慌报案,警方循线上门后,男子乖乖交出身边的「辣椒喷雾枪」,告知仅防身之用,遭警方依照社维法送办。
蔡男从事工程工作,6日却与员工因细故发生口角,他带着辣椒枪出门防身,却大喇喇地拿在手上,上街闲晃,吓坏路人报案。
警方6日晚间循线在金都路与金华路找到蔡男,他见警上门,乖乖交出枪枝,解释并非真正枪械,警方仍依照违反社维法第65条第3款将他送办。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