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小三主卧室调情挨告 人夫:只有互摸!妻同床未阻止
陈女怒告求偿,何男与庄女辩称只有互摸,而且陈女当时同床未阻止。(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中一名陈姓女子与何姓男子,在108年5月20日结婚,婚后育有2名子女,但陈女却发现,丈夫与庄姓女子偷腥,甚至丈夫还很夸张的直接把庄女带回家,进到主卧室发生性行为。陈女愤而提告,请求2人应连带赔偿精神慰抚金60万元。
法院审理,何男与庄女辩称,我们并无发生性行为,只有互相抚摸身体,有超过一般朋友的情愫,而且事发当时,陈女也在同一张床上,没有阻止我们抚摸身体。此外,陈女请求精神慰抚金数额过高。
法官认,陈女主张被告2人有发生性行为,虽未有提出任何证据证明,但审酌被告2人在法院审理时,有表示确有超过一般朋友的情愫,会互相抚摸身体,均承认有侵害陈女配偶权等,陈女自然无庸举证。
被告2人辩称仅有互相抚摸身体,且事发当时陈女也有在同一张床上,未阻止他们抚摸身体,法官认为,不影响被告2人确有侵害配偶权之认定。日前依法判决,何男与庄女应连带给付6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