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婴留停继续加保好处多 持续累积劳保年资、还有给付可以请领
为减轻雇主负担,劳工办理育婴续保期间,原本由雇主负担的70%保险费,改由政府支出预算缴纳。(报系资料照)
依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受雇满1年以上,抚育3岁以下子女,可请最长2年的育婴留职停薪,并可以继续加保劳保,据统计,今年2月共有4万7390人办理育婴留停继续加保、占整体育婴留停劳工96%,劳保局表示,育婴留停继续加保仍为被保险人身份,可享有领取各项给付权利。
劳保局纳保组组长黄锦仪表示,为了给予新手父母支持,法律保障劳工在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可申请育婴留停津贴,也可参加继续参加劳保普通事故保险及就业保险,保障劳工育婴期间保险权益,也可持续累积劳保年资。
而为减轻雇主负担,劳工办理育婴续保期间,原本由雇主负担的70%保险费,改由政府支出预算缴纳;而被保险应负担的2成保费,则可依其意项递延3年缴纳。据统计,光增加7成保费负担,去年政府就多支出15亿7104万余元。
黄锦仪说,2015年起劳保局已将育婴留停津贴及育婴续保申请书表合一,也促使劳工加保,办理育婴留停津贴的劳工中有96%选择续保,续保时仍为被保险人,如果劳工在育婴留停期间选择继续加保时,生育第二胎的话仍可领取劳保生育给付、育婴留停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