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瞻法说会 2月22日证交所举办

证交所指出,为提升上市公司财务业务资讯透明度,并增加投资人获取企业讯息之管道,已规范本国上市公司每年应至少在中华民国境内自办或受邀参加一次法人说明会。据统计,今(112)年迄目前为止,国内上市公司总计已办理40场法人说明会。

另外,自今(112)年1月1日起,全体国内及第一上市公司「受邀参加」法人说明会时,每年度应「至少择一」受邀场次,输入会议影音连结资讯,证交所请上市公司尽早规划,以符法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