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银前七月获利年增逾1成 将发次顺位金融债券40亿元

另外,远东银公布7月自结合并净利及每股盈余,7月税后纯益为5.13亿元,前七月为29.15亿元,前七月每股税后纯益(EPS)为0.72元。

远东银今年前七月获利为29.15亿元,较去年前七月的25.59亿元,成长3.56亿元,年增率为13.91%。

此外,远东银9日董事会决议总稽核异动,旧任者为黄志伟,新任者为杨文铭,为远东银协理(暂代),异动原因为黄志伟退休,生效日期为8月10日。

另外,远东银公告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派及其除权息基准日,普通股发放股利中,现金股利每股配发0.506元,金额20.59亿元,股票股利每股配发0.506元,金额20.59亿元,总计41.18亿元。

除权(息)交易日为8月27日,最后过户日为8月28日,除权(息)基准日为9月2日。现金及股票股利发放日暂订为9月26日,实际发放日仍以公开资讯观测站的公告为准。

另外,远东银公告取得不动产使用权资产,标的物为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二段207号14F,交易单位数量为81.15坪,每单位价格为2,931元(未税) /坪/月,租金金额每个月237,851(未税)元,使用权资产金额为3,741,422元。

交易相对人为远鼎公司,为关系人,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的原因为原承租区域不敷使用,向原房东增租。

交付或付款条件为月付,每月租金237,851(未税)元,租期为113年11月1日~115年8月31日,其中免租期6个月。本次交易决定方式为双方议价,价格决定的参考依据为邻近区域办公大楼出租行情,决策单位为董事会。取得或处分的具体目的或用途为总部办公室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