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会价购台东台糖土地 归还原住民
原民会土地管理处长杜张梅庄(右二)5日视察台东丰里地区的欲价购土地。(蔡旻妤摄)
实现还地于民!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员会5日到台东视察欲价购的台糖土地,并举办座谈会。原民会土地管理处长杜张梅庄表示,今年9月将完成划编1.44公顷原住民保留地,并在年底前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阿拉巴奈部落族人说,等了10多年,终于迎来迟来的正义。
原民会表示,这些土地在日治时期原属于原住民既有土地,日治时期被糖业株式会社登记,1946年台糖接收后,但族人却要向台糖公司承租原属于祖先的土地,影响原民生计及居住,因此,由政府以政策性编列预算办理增划编为原保地,归还给原住民。
「从阿公时代就居住在这了!我是第三代,如今第四代都出生了」阿拉巴奈部落族人杨文雄说,10多年来,每年都要付租金给台糖并配合相关规范,希望透过原民会帮忙之下,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土地,地上物也才得以整修或重新修建,至于未来改建计划,暂时还没有太多想法。
阿拉巴奈部落主席李金发表示,「住在自己世代居住的土地上,还得年年缴租金给台糖公司!」租金部分从10年前每坪400元,调涨至翻倍约800元,视各户住家面积而定,如今,终于有机会拥有自己的土地权状,感谢政府愿意还地于民。
原民会为加速政府归还族人的土地权益,积极研拟价购台糖土地计划,经行政院去年同意。全案初估办理经费约9500万元,预计会将位于台东县、花莲县及屏东县的台糖土地画编为原住民保留地(建地),面积约1.44公顷,约有50余户族人;其中台东县有24户,面积约0.74公顷,价购经费约4300万元。
杜张梅庄指出,当年「还我土地」运动总领队正是原民会主委夷将‧拔路儿,1988年台湾原住民族发起第一次「还我土地」运动,当时诉求声明第二点便是「台糖占用之土地要无偿还给平地山胞作为保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