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兴能源被申请财产保全:子公司需补缴22.23亿元探矿权差价

本报记者 陈家运 北京报道

在子公司取得探矿权并经营十余年后,远兴能源(000683.SZ)因其需补缴22.23亿元探矿权差价而陷官司纠纷。

7月2日,远兴能源发布公告,称因与远兴能源增资扩股协议纠纷,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能源”)依据《民事裁定书》对远兴能源部分资产进行了保全,请求查封、冻结远兴能源价值9.9亿元的财产。

此事件的起因可追溯至2023年10月,远兴能源与中煤能源共同持有的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大矿业”)与乌审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审旗国资”)的《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案败诉。根据判决,蒙大矿业需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差额22.23亿元及案件受理费0.11亿元。中煤能源方面认为,根据2009年和远兴能源签订的《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协议》相关约定,探矿权转让价款的差额及案件受理费应该由远兴能源支付,并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值得注意的是,2008年,当蒙大矿业还是远兴能源全资子公司时,已从乌审旗国资获得纳林河矿区二号井田探矿权并签订《探矿权转让合同》。然而,由于开发资金不足,2009年远兴能源以受让股权方式引入中煤能源。目前,蒙大矿业由中煤能源、远兴能源分别持股66%和34%。

远兴能源证券部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从乌审旗国资提起诉讼到蒙大矿业败诉这件事情,我们也很难理解,也不是我们的原因。公司公告也指出,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以及内蒙古自治区的规定,蒙大矿业在合法取得探矿权证后,无须再向政府缴纳矿权价款。”

财产保全

近日,远兴能源发布公告,披露因与远兴能源增资扩股协议纠纷,中煤能源依据《民事裁定书》对远兴能源部分资产进行了保全。

今年2月,远兴能源收到仲裁委员会增资扩股协议案仲裁通知书。根据仲裁通知书,中煤能源因与远兴能源增资扩股协议纠纷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委员会已受理该案。

随后在6月份,中煤能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远兴能源名下价值9.9亿元的财产。仲裁委员会将中煤能源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交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中煤能源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并裁定:查封、冻结远兴能源名下的财产,限额9.9亿元,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中煤能源承担。

公告显示,被保全资产情况为:根据中煤能源提供的财产线索,冻结远兴能源持有的北京远兴乾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持股比例100%,出资额1亿元;冻结远兴能源持有的蒙大矿业股权,持股比例34%,出资额2.9亿元。

远兴能源方面表示,本次财产保全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财产保全所涉仲裁事项目前处于受理阶段,尚未裁决。公司2023年度已就本次仲裁所涉及的事项计提预计负债9.64亿元。

对于上述纠纷,中煤能源方面向记者表示,此次事件起因是蒙大矿业向乌审旗国资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的差额事件,但中煤能源还没有触发公告要求,对此不方便回复。

纠纷始末

将时间回溯至2008年12月,当时蒙大矿业与乌审旗国资签署了《内蒙古东胜煤田纳林河矿区二号井田探矿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探矿权转让合同”),蒙大矿业从乌审旗国资受让了纳林河矿区二号井田探矿权。

然而,“2007年—2009年期间,远兴能源经营业绩下滑,现金流紧张”。远兴能源方面表示,在此背景下,远兴能源根据当时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单独推动建设蒙大矿业800万吨/年煤矿项目及下游煤化工项目有一定的困难,故而以转入蒙大矿业控股权的方式引入中煤能源。

财报显示,2008年远兴能源实现营业收入20.47亿元,同比增长48.47%;净利润1.08亿元,同比减少9.54%,账上货币资金3.5亿元。

随后,在2009年12月10日,远兴能源与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大”)及中煤能源签订《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协议》,远兴能源将蒙大矿业51%的股权转让给中煤能源。转让完成后,蒙大矿业股权结构变为:中煤能源占51%,远兴能源占34%,上海证大占15%。2012年5月,上海证大将所持蒙大矿业15%股权转让给中煤能源。

就这样平稳运行了十二年。然而,从2021年开始,乌审旗国资向法院起诉蒙大矿业,请求法院判令2008年签订的《探矿权转让合同》的价格条款无效。

经过长达三年的诉讼过程,最终蒙大矿业方面败诉。

2023年11月14日,远兴能源方面披露,其收到蒙大矿业发来的报告,因为前期官司败诉,账上11.10亿元资金被法院划走。截至目前,已经累计被划走22.23亿元,预计已经执行完毕。

关于探矿权转让价款相关问题,记者多次致电乌审旗国资方面,截至发稿均未有人接听。

中煤能源方面表示,根据《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基准日2009年6月30日之后实际发生的应当由蒙大矿业支付给政府资源管理部门或其投资设立的公司法人的各类矿权价款(包括探矿权、采矿权),全部由原股东远兴能源及上海证大承担。如未按约支付,须承担违约责任。

事实上,在上述案件执行期间,蒙大矿业曾向远兴能源发送《尽快支付探矿权低价转让差价款的函》。依据2009年蒙大矿业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协议,远兴能源需承担探矿权低价转让差价款补缴责任。

远兴能源方面表示,蒙大矿业完全依法履行了与乌审旗国资所签探矿权转让合同,探矿权转让已经过相关各级政府部门批准。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以及内蒙古自治区的规定,蒙大矿业在合法取得探矿权证后,无须再向政府缴纳矿权价款。因此,公司无法预见未来可能承担巨额损失,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远兴能源方面表示,本次财产保全所涉仲裁事项目前处于受理阶段,尚未裁决。公司2023年度已就本次仲裁所涉及的事项计提预计负债9.64亿元。

业绩承压

远兴能源主营业务包括天然碱法制纯碱和小苏打、煤制尿素等产品。其中,天然碱法制纯碱和小苏打为其主导产品,产销量位于行业前列。

财报显示,2023年远兴能源实现营业收入120.44亿元,同比增长9.62%,归母净利润14.10亿元,同比下降46.99%,扣非后净利润24.14亿元,同比下降9.40%。

对此,远兴能源方面表示,远兴能源面临产品市场价格同比下降、存量企业毛利同比下滑、主要参股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减少等诸多不利因素。

进入2024年,远兴能源业绩延续下滑趋势。今年一季度,远兴能源实现营业收入32.80亿元,同比增长31.03%;净利润5.69亿元,同比下降12.70%。

中研普华研究员张星表示,2024年上半年,纯碱行业新增产能陆续释放,并仍有新增产能不断投产,上半年纯碱的主要下游市场浮法玻璃对纯碱的用量走弱,导致纯碱的需求增速不及供应增速,纯碱行业库存持续增加。2024年下半年,仍有较大规模的纯碱产能计划投产,纯碱需求整体增速预计不及供应增速,预计下半年纯碱市场价格或震荡下行。

虽然一直官司缠身,但这并未影响远兴能源的正常经营,其阿拉善项目进展顺利,纯碱产销量大幅增长。2023年,远兴能源共生产各类产品568万吨,同比增长28.45%,其中纯碱269万吨,同比增长74.20%,小苏打118万吨,尿素167万吨,其他化工产品14万吨;公司销售纯碱256.95万吨,同比增长58.74%。

据了解,远兴能源正在推进银根矿业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项目一期生产线建设,2023年,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一期部分生产线投料,产能逐步释放。同时,阿拉善天然碱项目规划建设纯碱产能780万吨/年、小苏打产能80万吨/年,其中一期规划建设纯碱500万吨/年、小苏打40万吨/年,二期规划建设纯碱280万吨/年、小苏打40万吨/年。项目一期于2023年6月投料试车,截至2024年4月15日,第一条、第二条和第三条生产线已达产,第四条生产线正在试车;项目二期于2023年12月启动建设,计划于2025年12月建成。

(编辑:董曙光 审核:吴可仲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