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唱歌被索費…男暴怒掐死心儀女 自首稱「神說這女生會害死他」
桃园一名55岁范姓男子前日晚间相约一名43岁杜姓女子至桃园区某KTV欢唱,过程中杜女疑似向范男索钱引发不满,范男拒绝后愤而掐住杜女脖子导致窒息昏厥,范男犯案后自首,警消到场时杜女已无呼吸心跳,送医不治,桃园地检署依杀人罪声押。
据悉,从事保全工作的范男自称与杜女认识许久,先前双方约好每月出来唱歌一次,想要有谈恋爱的感觉,但因经济状况不稳,所以会尽可能负担费用。由于范男相当喜欢杜女,前日又再度约杜女出门唱歌,先由杜女开包厢后入座,范男随即抵达。
然而2人在唱歌过程中,杜女认为这是第二次相约唱歌,范男应该要支付比上次更多的费用,引发范男不满,他认为之前有告知过杜女自己的经济状况,杜女却仍向他索钱,支付不出来的情况下令范男愤而掐住杜女脖子,随即杜女失去意识昏倒。
范男犯案后报警自首,警消约下午5点42分到场,杜女无明显外伤,但已无生命迹象,送医急救仍宣告不治。范男被逮后精神恍惚,称「神跟自己说这个女生会害死他」,但强调是一时失手。检警勘验监视器画面,确认包厢仅有范男及杜女,初步认定范男单独犯案,讯后依涉犯杀人罪嫌重大向桃园地院声请羁押。
桃院今讯据范男坦承杀人犯行,依卷内监视器翻拍照片、诊断证明书等相关事证,足认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被告所涉为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重罪,客观合理判断有高度逃亡及勾串灭证可能。
另被告犯后在案发现场与证人联系,证人尚待检察官讯问厘清案情,足认被告有逃亡、湮灭证据及勾串证人之虞。审酌被告勒毙被害人,手段凶残,对被害人造成莫大痛苦,且对社会治安危害甚钜,被告应予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及受授物件。
桃园一名55岁范姓男子前日晚间相约一名43岁杜姓女子至桃园区某KTV欢唱,因被索钱愤而掐住杜女脖子导致窒息死亡,桃园地检署依杀人罪声押。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