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市1名干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叶传增
据曲靖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曲靖市委批准,曲靖市纪委监委对曲靖市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消费卡;利用职权插手干预职工录用工作;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有偿劳务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协调光伏项目建设指标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马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胆大妄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曲靖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曲靖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马勇开除党籍处分;由曲靖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