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推进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了解到,目前我省正全力推进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力争2025年内实现全省中心城区、中心镇区、特殊单元详细规划全覆盖。
自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国家要求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五个行政管理层级建立包括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在内的“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目前,《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已获国务院批复,全省“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已划定,农业、生态、城镇空间格局已全面构建;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将于2024年上半年全面结束;滇中城镇群、沿边城镇带等特定区域的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即将编制完成;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及管控要求也将出台。基于此,2024年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重心将转移至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通过详细规划将全省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指标和管控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指导具体项目落地实施。省自然资源厅于2023年11月发布实施《云南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力求引导各地编制突出特色和亮点、能用、好用、管用的详细规划。
《导则》共分8个部分,充分考虑各地实际,分别对详细规划编制原则、编制内容、成果形式、编审程序等作出要求,明确了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工作方向,加强全省“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传导协同,指导和规范全省详细规划编审工作,保障我省空间资源高效利用和城市品质提升。
《导则》提出,详细规划要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和5—10分钟便民生活圈,深化细化各类设施布局,使公共服务项目延伸覆盖到社区。在绿地与开敞空间布局时,要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让群众生活环境更加宜居。要分类编制,建立“特色鲜明、差异引导”的编制模式,细化街区风貌、建筑形态、建筑色彩、城市天际线等差异化管控要求,防止城市建设“千城一面”。
《导则》打破传统控制性详细规划直接编制到地块的做法,明确详细规划编制分为单元和地块两个空间层次。单元层次重点落实上位总体规划的战略目标、功能布局、空间结构、资源利用等要求,侧重统筹性和刚性约束;地块层次强调地块用地面积、建筑高度、密度、容积率等控制指标,侧重可实施性和弹性管控。建立“编到地块、管到单元”管控体系,允许地块控制指标灵活调整,满足发展对空间的动态需求。在审批管理层面,破解传统规划修改程序复杂、周期长等难题,将规划调整变化为规划修改、维护、勘误三种方式,实现详细规划动态更新。(记者 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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