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国土规划 曾文生:朝能源部门空间计划方向

经济部次长曾文生回应,针对绿能开发,认同有必要朝着能源部门空间计划的方向走。(环团提供/林良齐台北传真)

多个环团今天办理「台湾净零,寻路共行:台湾如何迈向净零排放」论坛,包含NGO、专家学者、绿能业者、立委、政府代表等,寻求社会对话,共300多人线上参与。论坛上半场「净零视野下的产业转型」探讨如何从产业链降低碳排,下半场「迈向净零之再生能源空间蓝图」则聚焦在处理再生能源之国土规划及电网稳定问题。

台湾环境规划协会秘书长陈郁屏指出,推动再生能源不能忽略「空间错位」造成对土地利用、利害关系人的不良影响。反之,许多国家有案例透过适当的区位选择、光电板架设方式的改变,降低对生物生存环境的伤害,或维持农作物的光照及生长。台湾急需让再生能源空间策略与国土计划接轨,提出通盘性的用地发展原则,并让地方保有规划自决权,发展由下而上的用地规划。

政大地政系副教授郑安廷表示,大家都认同再生能源的发展,但「对的东西」需要被放到「对的地方」,确保空间分配永续且公正。再生能源发展要落地且具有架构的两大关键,是空间发展策略以及用地白皮书,前者确认不同区域要发展哪些再生能源、怎么发展,而用地政策白皮书就是「社会与政府沟通的文件」,给产业和政府各部门稳定明确的政策方针,让公民参与有白纸黑字保障,并监督政府的作为符合社会共识。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企划处处长庄老达回应,为了再生能源要与农业共存,农委会提出三个原则包括不影响农渔民权益、不影响农渔业发展、不影响生态环境。在这些原则下,农委会以渔电共生为主轴增加太阳光电,将猪的排泄物做沼气发电、农业剩余资源做生质能,再加上小水力发电,来确保迈向净零过程亦保障粮食安全。

经济部次长曾文生回应,针对绿能开发,认同有必要朝着能源部门空间计划的方向走,区位的选择及设计方式很重要,除了屋顶、鱼塭,还会使用工业区的储备用地、水域海面,也需要找出利害关系人,处理潜在的冲突与摩擦,在此基础下,估算要达到80GW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