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室高中生」和3斩女泡汤破处 贞操被夺走还倒赔8万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阴错阳差台北市一名16岁高中生上脸书交友,意外结识一名同校的女同学,两人交往并相约乌来泡汤,接着在温泉里偷尝禁果。没想到,女学生回家后立刻告诉母亲,一举将男同学告上法院并求偿80万,没想到最后…

男女泡温泉示意图,与本新闻无关。(图/取自网路)

判决书指出,今年4月,双方交往16天后,约在乌来一处温泉泡汤,接着便情不自禁发生关系;尽管没有强迫,但当时女学生还未满16岁,因此,少年仍触犯与未满16少女性交罪,裁定训戒。再来民事部分,女学生母亲认为女儿惨遭性侵,身心受创,男方也不愿意负起责任,导致她休学在家,遂怒向男方求偿80万元。

对此男学生的父亲反驳,自己的儿子还是处男,且是女学生主动邀约,保险套也是她要儿子买的,何来性侵之有?他并强调,自己的儿子对性还很懵懂,女方却已经交过两个男友,而且都曾性交;更夸张的是,事情发生后,女方家长竟要求儿子迎娶对方,这令人无法接受,所以他拒绝赔偿!

法官庭上认定,男学生虽无强迫对方性交,但女方未满16岁,已经违法侵害她的「贞操权」,也损及女学生母亲的「监护权」;因此,男学生应与父亲陪长女学生及其母亲共8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