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质询台揭弊难讲清楚? 徐巧芯:还要面对「林北」有的没的官员插科打诨

国民党立委徐巧芯(图)8日在立法院受访表示,捷克外交部国际期刊早在3月26日就已揭露相关资料,这份资料不应该是密件。公开的事情不是秘密,这是中华民国法律重要的原则。(刘宗龙摄)

国民党立委徐巧芯日前公布台捷援乌计划,遭到外交部提告泄密罪,引发争议。有人认为立委可以在质询台上质询,徐巧芯强调,质询台上只有10分钟,还要面对一堆「林北」有的没的官员插科打诨,几乎不太可能在质询台上把重大弊案有时间讲清楚。

徐巧芯12日在中天电视《周末大爆卦》证实,她有收到外交部函,意思是说,外交部针对所有事情「向来」都用「密等」。徐巧芯认为,对于所谓是否「密等」这件事,他们是很随便的,反正不想让人讲的事情,就全部都用「密」,「密等」的滥用情况在外交部非常严重。

徐巧芯解释,「密」分成两种,一种是「国家机密」,一种是「文书处理手册」,位阶完全不同。「国家机密」又分成3个等级,即绝对机密、极机密、机密,这都需要经过核定,泄密的刑责比较高。

徐巧芯举例,如果是涉及国家机密,要召开机密会议时会被关在一个小房间,把手机放在外面、锁在格子里面。进去以后,所听到、所看到的东西、发给的文件,全部不能对外透露,离开时全部收走,这才叫国家机密。

徐巧芯说,另外一种规定在「文书处理手册」,这是公务人员自己决定的,位阶非常低,过去不论是黄国昌或柯志恩,都曾经公开过密等。如果滥用密等,所有不想让人知道的东西,就列密,10年以后再解密,请问立委要如何问政追查?

有人说可以在质询台上讲,徐巧芯强调,质询台上只有10分钟,还要面对一堆「林北」有的没的官员在那边插科打诨,几乎不太可能在质询台上有时间把重大弊案讲清楚。所以不论是揭弊或是质疑重大问题,通常会在党团开记者会,当然就会付出代价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