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爆「豪宅诈赌、私交女密友」判决出炉 徐乃麟捍卫名声:善恶终有报
徐乃麟。(中时资料照)
徐乃麟2016年透过朋友董子绮,将北市内湖豪宅租给开设酒吧的杨强蓉,未料董子绮、杨强蓉经营赌场,后来杨女爆料徐乃麟参与经营赌场且与董女是男女朋友。徐乃麟事后怒告杨女加重诽谤,一审判决杨女1年6月徒刑,上诉后,高等法院审酌双方已和解,今(26日)改判杨女5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5万元定谳。
徐乃麟今对此发声,「我没有做的事不要栽到我头上,我一定捍卫到底。奉劝那些想要借着伤害别人名誉,而想从中得到名或利的人,诸恶莫作善恶终有报,而且很快。」
他接着说:「我们也看过很多案例,一个无中生有的诽谤,毁了一个人或家庭,我尤其痛恨空凭一张嘴编织故事,撕裂别人名誉的人,嘴比刀利呀!杨女士对我的加重诽谤一审判了1年6个月的刑期,台湾司法史上判的最重的一件,二审杨女士真心悔过诚心忏悔道歉,加上她年事已高,她的先生及间接认识我的人都拜托我能跟她和解,我也看到她的真诚又加上年纪不小,一年半的刑期,真的对她会很辛苦,因而原谅她。」
他说,台湾社会有些人认定加重诽谤不是什么重罪,所以常常无的放矢毁人不倦,这才是最最可恶的,司法千万都不要轻判,就像诈骗集团一样轻判了事,易科罚金继续干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