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爆掏空18.9亿 台中广三SOGO发声明否认:营运一切正常

▲台中广三SOGO稍早发出声明表示「报导非事实,深表遗憾」。(图/资料照)

记者白珈阳/台中报导

台中广三SOGO的广三崇光公司惊爆遭掏空18.9亿元,日籍负责人原岛荣一、广三陈姓前副总及谢姓现任财务副理,遭检方认涉犯背信罪,但已经达成和解,予以缓起诉处分。对此,台中广三SOGO稍早发出声明表示「报导非事实,深表遗憾」,全案是台、日间股东内部股权斗争而衍生出的纠纷,目前已经和解,强调公司营运一切正常。

检方查出,广三崇光公司因参与「高铁娱乐城」投资案发行特别股增资,承诺股东可以在6个月后请求公司收回,但负责人原岛荣一事后反悔,法院判广三崇光应给付4间股东公司3.58亿元。原岛荣一为规避3.58亿元价金,事前就将资产转移到集团其他公司,与广三陈姓前副总及谢姓现任财务副理共谋掏空,金额共计18.9亿元。

检方认定原岛等3人涉犯背信罪,但考量3人均认罪,并且达成和解、缴回不法利益,将3人处分缓起诉,并命原岛将相关股份、经营权归还广三崇光名下,同时支付公款1100万元。

对此,广三回应「本新闻报导内容并非事实,我们深感遗憾」,在此特别申明及澄清以下事项。

1. 该案系本公司台、日间股东内部股权之斗争,而衍生出本件之纠纷,然双方历经数次沟通后已于民国113年5月下旬达成和解,并已收回特别股及普通股,现阶段广三SOGO之股权台方股东已完全退出,日方股东持有100%。

2. 本公司一直以来营运完全正常,不受事件之任何影响,也未积欠任何柜位厂商任何帐款,本公司营运皆为正常,公司也不存在掏空18.9亿乙事及背信等相关违法之事件,本案件台中地检署检察官于113年5月已缓起诉处分结案。

3. 广三SOGO营运一切正常,消费者及合作柜位厂商相关权益完全不受任何影响。

▲台中广三SOGO声明稿。(图/台中广三SOGO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