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店女店员被性骚扰 高雄男趁机摸臀遭怒斥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见A女背对路口整理餐台,趁其不备,突然从后方伸手触摸A女臀部。(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于今年4月30日早上6时50分,进入高雄市弥陀区一间早餐店购买早餐,见A女背对路口整理餐台,趁其不备,突然从后方伸手触摸A女臀部。A女惊觉后立即尖叫并斥责李男,随即报警并调阅店内监视器。经警方调查后,确认李男的性骚扰行为。

案件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冈山分局侦办。李男在警询过程中对犯行供认不讳,并且其供词与A女的描述、目击证人证词及监视器画面相符,足见证据确凿。经过进一步调查,李男的犯罪事实也被法院确认。

根据调查,李男虽有轻度智力障碍,但他对于自己所犯的行为十分清楚,并未因精神障碍而无法辨识行为的违法性,因此法院认为并不适用精神障碍的相关规定。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指出,李男未对两性应有的尊重有所考量,仅为满足私欲,趁A女无防范之际触碰其臀部,这种行为不仅缺乏对他人身体自主权的尊重,还对A女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

此外,法院也考虑到李男的家庭背景贫困,且持有重度身心障碍证明,作为量刑依据。最终,法院判决李男处拘役20日,并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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