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唐咏絮/彰化报导
彰化市1间早餐店徐姓员工今年9月间因被发现偷了收银机内的现金3000元,店长当场报警抓人,更扯的是徐男在警局做笔录时出手偷警员配枪,被发现后还与员警扭打,3警全受伤挂彩。彰化地院一审日前审结,徐男将窃来的3000元发还,另依窃盗罪、窃盗未遂罪及伤害等罪判处应执行拘役90日,可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依据判决书内容指出,案发于今年9月9日中午12时17分,徐男在任职的早餐店内,见柜台收银机未上锁且无人看管之际,窃取收银机内3000元现金,得手后藏放在其穿着的裤子口袋内。殊不知窃行被另1名员工看见,随即告知老板,经调阅监视器画面确认其犯行,报警逮人。
同日下午15时左右,徐男在彰化分局中正派出所内做笔录时,见承办的警员正制作调查笔录,疏未注意之际,竟下手又偷了该员警配戴的警用手枪,该警立即察觉并以手护住手枪。
在场另有2员警见状随即上前制止,徐男竟出手与在场的3名员警扭打,造成潘警右肩部及右侧手部挫伤、双手擦伤,阮警左脱臼,蔡警右手与右手肘擦伤、左手食指擦伤。
法官审酌,徐男偷窃早餐店现金、又对执行员警施暴、妨害公务执行,考量到其窃得3000元已发还老板,徐男犯窃盗罪处拘役30日、窃盗未遂罪判处拘役20日、伤害罪处拘役50日。应执行拘役90日,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