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神学院生性侵产子 少女母亲泪批应勇敢负责、公开道歉

议员应晓薇今早陪同少女母亲召开记者会,要求伸狼爪的男大生出面道歉负责。(黄婉婷摄)

台北市1名16岁少女经某基金会转介参与教会活动,教会却让2男1女同寝留宿,少女惨被就读神学院的男大生「伸狼爪」怀孕,事后男方却只想花50万和解,并要求出养小孩。台北市议员应晓薇今早陪同少女母亲召开记者会,强调少女都已负起孩子养育责任,男大生与牧师也应公开道歉,勇敢承担过错。

应晓薇今早邀集市警局妇幼队、社会局教育局等单位,替小妈妈发声。她痛批,少女信仰虔诚,会留宿也是因为信任教会,事态却演变成男女共室、意外怀孕,可见单一教会管理不当,案发后牧师非但未协助母女报警,在男女方家属协调时,更鼓吹女方接受50万和解金及出养小孩,男方至今也避不见面,独留女方照顾新生儿

「真的感到受尽屈辱!」少女母亲也说,女儿事发后有向她道歉,并说孩子是无辜的,不能剥夺孩子在父母亲身边权利,无论生活再难再苦,都要负起孩子的养育责任,此时此刻也陪在宝宝身边细心呵护,勇敢行为让她动容,却也对男方、牧师不负责任的态度更加气愤

应要求,任意煽动婴儿出养的牧师应为个人行为出面道歉,还全体基督教团体清誉,男大生就读的神学院,也应立即开除学生学籍

律师吴威廷说明,男大生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27条规定,对未满16岁个人的性行为都已违反刑法的「妨害性自主」及「准强制性侵罪」,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受害者家属亦可向对方提起认领之诉,要求支付相关扶养费用。

由于少女具低收身份,与会的社会局长周榆修说,针对未成年怀孕后的相关扶助、安置照顾、法律咨询等,市府将尽力满足民众需求;妇幼队长张樱娇则说,警方接到医院通报后,已取得相关证物送刑事局处理,并报请检察官指挥侦办,待相关笔录证据完备后,会立刻送到地检署侦办。

此外,由于少女是在学校与民间宗教团体合作的课程上所认识,教育局副局长陈素慧指出,当时校外人士入校尚未有相关规定,未来会依109年教育部的要求,要求校方务必对校外人士的教学内容讲师学经历加强审核,不让憾事再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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