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翁曉玲控食言!曹興誠「對弈捐款案」求償4千萬 法院今開庭
立法委员翁晓玲于脸书发文指联电创办人曹兴诚和已故前清华大学校长沈君山对弈,承诺捐1500万元给清大却食言,曹兴诚提告求偿4000余万元,台北地方法院今首度开庭,双方均未出席,曹兴诚委任5名律师出庭,翁晓玲也委由律师代理。
翁晓玲在脸书发文指出,30年前曹兴诚与已故前清大校长沈君山对弈,彼此约定赢1个子捐1万美元,最后沈君山为清大募得1500万元,但最后清大没收到曹的捐款。
曹兴诚律师主张,翁晓玲的言论已经侵害曹兴诚的名誉权;曹兴诚本人没有捐款,而是以联电董事长身分,为联电允诺捐款给清大,根据媒体当年度报导提及「曹、沈两人为联电、清华一项合作正式签约」、「这1500万元捐款,沈君山提用部分办颜晃彻通俗科学讲座」、「最后为清华募得台币一千五百万元,蔚为美谈」,可知清大与联电签约,并由联电提供1500万元捐款,实际上联电也已经捐款。
曹兴诚律师说,至于曹兴诚当时对沈君山说「你不是要募款吗?你赢了我就捐款,一个子一万元」,是两人间的口语对话,联电为社团法人,清大则属于教育部辖下机关之一,双方均须有代表人才能有实际作为,曹兴诚的意思是代表联电,且实际捐款前也经公司内部决议,不过曹兴诚已经离开联电,无法提出相关资料。
翁晓玲委任律师则主张,翁晓玲是对可受公评之事作适当评论,受宪法言论自由保障;再者,相关媒体报导均清楚记载,曹兴诚是以个人身分与沈君山对弈,并承诺捐款,曹也未否认迄今个人尚未支付1500万元。
翁晓玲律师说,联电不是曹兴诚个人出资设立的公司,而是五家企业共同出资,联电并非私产,更是公开发行公司,曹兴诚身为公司董事长,对于董事会、股东会及全体股东都负有忠诚义务,曹兴诚律师的说法是指公开发行公司替个人清偿赌债,显然是构成证交法重大背信行为。
翁晓玲律师表示,翁晓玲就任立委之前,担任清大通识教育中心主任,2018年至2024年任职期间就听闻曹兴诚并未支付1500万元,发表言论前后也有再向学校行政同仁确认,翁的说法与事实相符。至于曹兴诚说是联电要捐款,必须负举证责任。法官庭末谕知7月25上午9点半再开庭。
国民党立委翁晓玲。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联电创办人曹兴诚。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