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案遭台新金反对 彰银4点声明回应

记者徐珍翔台北报导

彰化银行(2801)昨(17)日召开董事会,决议将额定资本额从目前900亿元提高至1100亿元,对此,台新金(2887)今天上午提出经营权争讼未定、目前资本额堪用、不宜躁进大陆等三大理由反对;彰银傍晚则发表四点声明,强调一旦限制该行资本,恐直接或间接限制其业务发展,未来将全力发展业务、增加盈余

以下是声明内容

第一、彰银目前实收资本额与额定资本总额仅余50多亿元空间于今(2016)年盈余转增资后将达额定资本总额上限。若有增资之需要必须召开临时股东会,除限制业务发展以外徒增本行风险。本额定资本额增加案纯粹以本行业务发展为考量,与股东间的经营权诉讼毫无关连。

第二、彰银为遵循主管机关政策持续规划拓展区域金融服务版图,扩大区域布局,强化资本。另相较于其他同业,彰银资本适足率相对偏低,如不提高目前之额定资本总额,未来第一类资本恐有可能不符主管机关规范的资本适足率法定标准,将直接或间接限制银行业务发展。

第三、本次修改章程仅系修正银行额定资本总额,未来如有增资之实际需求,仍应经董事会讨论决议通过后始可办理,不影响台新金控之股东权益

第四、国际信用评等公司于去(2015)年对本行进行信用评等评估时曾表示,彰银如能在资本水准上予以强化,并同时在景气循环中维持允当的资产品质,则可望调升彰银的信用评等。

董事会受全体股东托付,本行经理部门公股代表董事对于彰银业务之推展,均秉持为全体股东谋最大利益原则,对于不同的股东意见尽力沟通,最后仍需以全体股东利益为依归;资本额之多寡影响业务发展及股东利益甚钜,限制资本将直接或间接地限制业务,本行将本着追求全体股东最大利益,全力发展业务,增加盈余创造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