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加害人、被害人、金額「三多」 修專法懲詐可判刑10年

行政院会今天将通过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等4部「打诈法案」,有关惩治诈欺犯罪法案规定,若诈骗金额在1000万元上的犯罪,法定刑度订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相关法案通过后,再送立法院审议。

据了解,政务委员罗秉成与法务部检察司针对诈欺犯罪横行防治,密集开会讨论,拟具新的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的惩诈「专法」,对诈欺犯罪态样如涉及「三多」将更严厉加重处罚。

法条所针对的「三多」包括「犯罪人数多」、「犯罪被害人多」、「犯罪金额多」等构成要件,均明确以法律规范,另外,对涉犯「巨额诈欺加重罪」罪名的受刑人,于入监执行如欲申请假释,也会更趋严格审查以配套。

比较特殊的部分是,受重大诈骗被害人的司法诉讼权益,草案设计拟以公权力资源予以提供协助。

据了解,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的规范适用度广,目前侦查中的「虚拟币ACE王牌交易所案」涉诈22亿元、审理中的「im.B不动产媒合案」吸金25亿元,未来法案如三读上路都有可能适用。

除了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草案专法外,法务部同时也大幅翻修洗钱防制法、拟具科技侦查及保障法、通讯保障及监察法。

图为法务部。记者王圣藜/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