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助理费 基市议员张秉钧判刑
民进党基隆市议员张秉钧(右二)涉贪污助理费案于29日宣判,张秉钧与其父张锦煌等人《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张秉钧遭判处有期徒刑1年11月,张锦煌遭判2年,因2人均认罪并缴回犯罪所得,均缓刑5年、褫夺公权4年,全案仍可上诉。图为张秉钧先前羁押庭报到之情形。(本报资料照片)
民进党基隆市议员张秉钧与其父、前议员张锦煌,以及张母陈琼茹共同诈领助理费,6月张秉钧等3人遭收押禁见,张退出立委选举,29日地院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判张秉钧1年11月徒刑,缓刑5年,褫夺公权4年。根据《选罢法》新规,若张有罪定谳,终生不得参选。
判决书指出,张秉钧父亲、前议员张锦煌自2009年起迄2018年担任基隆市议员,张秉钧自2018年起担任议员,父子2人以人头充当议员公费助理,父子分别诈得962万5895元、119万2089元。
判决书表示,协助充当人头的2人,均无实际担任议员公费助理工作。张秉钧选上议员后,仍持续沿用其父1名人头助理诈领公款;此外,张秉钧在今年3月参选立委时,也违反《政治献金法》收受100万元现金。
基隆地院指出,张秉钧父子对于犯《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均认罪,2人均无犯罪前科,缴回犯罪所得,犯后态度良好,因此量处张锦煌2年徒刑;张秉钧与陈琼茹均判1年11月徒刑,3人均缓刑5年、褫夺公权4年。
张秉钧表示,诈领的助理补助费,确实全用于公务,主要是选民服务活动等开销支出过大,并非中饱私囊,倾向上诉。
根据《选罢法》新规定,张秉钧若贪污判刑定谳,则终生不能再参选。至于褫夺公权后,张能否能继续担任议员部分,基隆市议会表示,若判决确定,将会呈报送交内政部函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