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柏芝被前老板写歌嘲讽喊告 他反击呛:手上有录音档

张柏芝和前经纪人余毓兴闹翻。(图/达志影像)

44岁香港女星张柏芝为初代「星女郎」之一,演出周星驰电影《喜剧之王》走红,凭借亮丽外貌接拍过不少电影,但在2008因卷入陈冠希「艳照门」事业受到重创,经过几年时间才渐渐重回萤光幕前。怎料,近日她的前老板兼经纪人余毓兴特地推出一首《以犬之名》的歌,偷臭张柏芝,事隔一天张柏芝不忍了,出面喊告。

余毓兴2020年曾告张柏芝违约,余毓兴表示2011年和张柏芝签订了「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他先垫支4000万港元(约1.6亿台币)给张柏芝,但对方却拿到钱后,就翻脸不认人,让他气得提告,并求偿港币1276万元(约新台币5285万元),但案件至今没有定案,据悉,案件最快要等到明年才会开庭续审。

张柏芝工作室声明。(图/张柏芝工作室 微博)

而近日余毓兴又再有动作,推出歌曲《以犬之名》,还拍摄MV,根据《东网》报导,余毓兴表示,自己爱狗如命,所以当有人以狗的忠诚作誓言表示忠心时,自己就很容易就打动,他表示:「我一时感性,在三天内支付张柏芝4000万港币签约金救她于水火」。

香港女星张柏芝。(图/中时资料照)

对于这些指控,张柏芝也不忍了,透过工作室发表声明,强调余毓兴歌曲及相关言论均为虚假,严重不实,这些行为已经严重中伤张柏芝。工作室已发出律师函。而针对小红书帐号「余生相伴」涉嫌侵权行为将进行起诉,要求该帐号的注册者要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并指出余毓兴曾在2014年伪造公章,以张柏芝经纪人名义擅自对外签约,当时张柏芝就已经针对此事发出律师函。

余毓兴推出争议歌曲《以犬之名》。(图/翻摄东网)

今(3)日稍早余毓兴也在小红书「余生相伴」拍片回应张柏芝工作声明,他强调反驳自己从来没有伪造过张柏芝任何公章,他表示:「请张柏芝小姐聘用更专业的团队,不要再纰漏百出」。他强调自己从2011年到现在「从来没有收到过任何一宗由张柏芝小姐,向法院入禀控告本人或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TD的官司诉讼」,并提到自己手上有张柏芝亲口确定合约生效的录音档。

他也像张柏芝喊话:「本人在此郑重呼吁张柏芝小姐回头是岸,虽然你的行为严重的伤害了我,行为令人发指,但只要你真心悔过,我是可以原谅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