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陆指他和侯友宜买票 林国春怒告「意图使人不当选」
板桥西区立委候选人林国春与国民党副发言人吕謦炜偕同律师柯晨晧召开记者会。(张薷摄)
板桥西区立委候选人林国春与国民党副发言人吕謦炜偕同律师柯晨晧,今召开记者会出示相关影片,控诉民进党立委候选人张宏陆,于市场扫街时,散播侯康配与林国春贿选之不实谣言,触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104条,意图使人不当选,林国春随即前往台北地检署提告。
林国春痛批,张宏陆在市场街头巷尾扫街拜票过程中,直接指称他与总统候选人侯友宜买票,还在自己脸书中公开直播,如果有什么事证,张宏陆先生请直接检举我,但这完全是恶意抹黑,连你自己小编都说影片不能用,伤害我跟侯友宜的人格。
林国春表示,自己从政数十载,本着为民服务的初衷,持续争取选民认同,不论是议员选举,还是立委选举,选举过程中,只谈政策与服务,只做揭发政府弊端、为民兴利,林三次与张宏陆先生竞争立委,都恪守本分,这些可以去网路上都看的到,但是他的对手一而再再而三,不断恶意攻击,造谣这些有影片为证,这样公然的犯罪行为,是绝不能被容许。
柯晨晧也说,按照「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一百零四条:意图使候选人当选或不当选,或意图使被罢免人罢免案通过或否决者,以文字、图画、录音、录影、演讲或他法,散布谣言或传播不实之事,足以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张宏陆先生罪证确凿,会向检调具体提告,希望司法机关可以还给当事人一个公道。
林国春强调,今天我不只为了捍卫自己名誉,也为了捍卫侯友宜、赵少康先生以及本党的名誉,我必须站出来提告,绝对不能让这样恶质选举行为,躲在暗巷中恶意的伤害他人,我十分痛心与遗憾,必须让大家知道,与我交手过三次的张宏陆是这样的人,是一个为了选举目无法纪,不择手段的人,在如此罪证确凿之下,张宏陆先生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期望司法单为勿枉勿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