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县畜牧粪尿处理中心非收集全县 农业处:仅方圆3公里之畜牧场

谣传「彰化县畜牧粪尿多元利用资源化共同处理中心」将收置并处理全彰化县之猪粪尿水,县府农业处表示,此为错误讯息。(彰县府提供/叶静美彰化传真)

彰化县溪湖地区日前有民众以宣传车宣传县府预备兴建「彰化县畜牧粪尿多元利用资源化共同处理中心」,新建的处理中心将收置并处理全彰化县之猪粪尿水,县府农业处表示,此为错误讯息,粪尿处理中心收集以共同处理中心为半径,方圆3公里之畜牧场,收集量能为600公吨,并非收集全彰化县猪粪尿水。

农业处表示,东螺溪绿廊串连水环境改善整体计划,县府刻正办理可性评估计划,初步规划于东螺溪区域设置粪尿之处理中心,预计可处理相当6万头猪的粪尿,收集以共同处理中心为半径,方圆3公里之畜牧场,收集量能为600公吨,且以适合管线串接收集之畜牧场为优先,并非收集全彰化县猪粪尿水。

农业处指出,这项错误讯息不仅误导在地民众造成恐慌,更误解县府兴建公共建设整治东螺溪美意,畜牧粪尿多元利用资源化的处理设备,在德国、荷兰、美国、丹麦、法国等,都有多场畜牧场共同处理中心已运作及处理多年经验,不仅可减少畜牧场甲烷排放量,其产生之沼气可提供热电为再生能源,让环境生态永续,并不是如谣言所称会产生沼气燃烧影响空气品质。

农业处表示,东螺溪流域范围内养猪产业主要集中于溪湖、田尾一带,以溪湖镇显光段建设预定地方圆3公里内,依据养猪场牧场登记头数为9万7322头猪,因此县府择定以改善溪湖排水为示范区域,借以改善东螺溪流域环境,其中整治畜牧废水为首要之务。

农业处指出,县府预定规划于东螺溪中游区域之国有财产署土地上,拨用土地地点设置邻近溪湖镇垃圾处理场,远离溪湖镇人口稠密地及维护在地居民之生活品质,且全厂规划为密闭式设施,无臭味逸散疑虑,未来将规划为环境教育场域,作为中台湾第一个公办民营的共同处理中心。

县府表示,整治东螺溪水绿环境改善计划及廊道空间改善两项工程」,除设置畜牧粪尿多元利用资源化共同处理中心外,尚包括东螺溪溪湖、二林及埔盐区段将打造约8.3公里水绿廊道,针对东螺溪流经的北斗、埤头两乡镇,办理「北斗渡船头水文化绿廊环境营造计划」及「埤头木棉花道河畔环境改善计划」,透过水域和河岸两侧绿带植被营造生态友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