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小六女童遭21歲人夫染指自傷 忍2年訴苦姑姑曝光全案
彰化县萧姓男子在2019年间涉嫌性侵国小女童,女童隐忍2年后才向亲友告知,台中高分院判萧7年8月徒刑。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彰化县一名少女在2019年读国小六年级时,认识萧姓人夫,二人发展为男女朋友,但萧男因难忍性欲,曾违反少女意愿,逼少女口交、性侵得逞,少女事后自认无证据,「没有人会相信我」曾自残,少女在隐忍2年后,才向姑姑透露此情,萧在法院审理时,否认涉案,质疑少女说词有疑,二审认定萧有猥亵、性侵犯行,判刑7年8月,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年约21岁的萧姓男子是人夫,2019年7月间,认识一名国小六年级刚毕业的女童,二人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不过萧男在交往期间,因克制不住自己的性欲,涉嫌趁骑机车载女童机会,将女童载往偏僻地点,拉着女童的手,协助他「打手枪」,同年又在女童的住处,见女童在用电脑时,询问女童「要不要打砲」,女童拒绝,直说「长大再说」,但萧仍掏出下体,逼女童口交、性侵下体得逞。
女童在案发后因自认「没有人会相信」,没有向家人透露,也没有向警方报案,但曾受不了压力自残。女童隐忍2年,在读国中时,才趁一次与姑姑聊天的机会,向姑姑谈及埋藏内心的秘密,姑姑得知后向校方告知,校方依规定通报警方。
萧男到案后否认犯行,承认有与女童交往,但双方「只有牵手而已」,否认有女童指控的犯行,也说女童有逃学、交往状况复杂的状况,甚至在国中期间,也有交往的男朋友,女童说词并不可信,否认犯罪。
台中高分院审理时认为,此案除了有女童的说法之外,也有女童姑姑、校方,以及社工性侵害通报表、女童与萧男合照、书写的生日卡片等证据,认为女童说法可采,分别认定萧男有猥亵、对未满14岁少女强制性交的犯行,分别判刑8月、7年6月,应执刑7年8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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