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善拜会民众党团、国民党团 争取农业权入法案
▲云林县长张丽善率县府主管并邀请云科大科技法研究所教授王服清,拜会民众党立法院党团,诉求农业权入法。(图/记者王悉宇翻摄)
记者王悉宇/云林报导
云林县长张丽善12月5日在立法委员张嘉郡的安排下,率县府主管并邀请云科大科技法研究所教授王服清,拜会民众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黄国昌、立委张启楷、立委麦玉珍、立委林国成、立委林忆君等人,诉求农业权入法。民众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黄国昌表示将召开党团会议商讨,确认最后立场。
云林县政府说明,张丽善5日晚间与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傅崐萁、首席副书记长王鸿薇等党团成员会晤,再次请托国民党团支持农业权入法。6日由张嘉郡、立委丁学忠、立委许宇甄、立委马文君、立委苏清泉等24人提案的「国土计划法增订第三十二条之一条文草案」,增列农业权益补偿案,即顺利通过,迳付二读,交付党团协商。 张丽善在拜会时表示,内政部长刘世芳指农业权入法将让「农地水泥化」,是误导制度理念。县府提出的「农业权入法」,是基于支持土地公平正义以及配合国家粮食安全的立场,期望透过合理的土地调配制度,使农民获得稳定收入,并提升农地面积与生产效率。 张丽善表示,农民在区域计划法已被牺牲50年,现今国土计划法还要牺牲农民权益,对农民非常不公。同样是农地,都市计划区内的农地价格远高于非都农地。农民配合国家粮食安全,却牺牲财产权、土地发展性,即应有「特别牺牲,特别补偿」。所以「农业权」绝非国土计划的灾难,反而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石。 张丽善表示,国家粮食安全是全民共同责任,不应仅由农业县市与农民负担。各县市应依照公平正义原则,「有地出地、有钱出钱」,共同确保农地保护与粮食安全。县府建议参考「碳权交易制度」,透过交易或调配机制,合理分担粮食安全责任。
▲云林县长张丽善率县府主管并邀请云科大科技法研究所教授王服清,拜会民众党立法院党团,诉求农业权入法。(图/记者王悉宇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