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银并台新银 金管会:盼合意并购

金管会银行副局长邱淑贞表示,金管会希望金融业的合并案可以是合意并购。(图/资料照片)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关于彰银并购台新银,金管会表示,根据法规合并案基本要件为首先取得董事间的共识,并在董事会决议通过,因此,彰银若要并购台新银还需要财政部与台新金两大股东间获得协议,希望可以建立在合意并购上,预估「该起合并案应该不会很快就送到金管会的」。

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邱淑贞表示,金融业的整并向来为银行与银行、金控与金控,同性质业者间的整合,且银行合并案牵扯到庞大的存户权益股东权益等,因此,银行间的整并首先要取得董事间的共识,之后还要经过董事会、股东会等决议。

邱淑贞指出,目前彰银主要董事,财政部与台新金双方仅进行第一步的接触,意见仍相当分歧,据了解,财政部目前坚决反对彰银并购台新银的提议,后续双方应该还会有沟通的过程,「合并案应该不会很快就送到金管会的」。

根据金融控股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金控董事会决议转让被投资事业持股,或解散被投资事业时,应于十日内检具董事会会议纪录,被投资事业股份价格合理性说明及损益分析对金集团资本适足率影响文件函报金管会。

金管会表示,金融业大股东间在经营上取得共识相当重要,若大股东间无共识,容易造成经营的不稳定,这种情况从以往的非合意并购上都可以看到,因此,即使台新金若以恶行并购的方式,在市场上吸纳彰银股份,也容易造成经营的不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