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一幼儿园原园长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漳州市龙文区纪委监委对漳州市龙文区第二幼儿园原园长林相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相虹身为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购物卡等财物;组织观念淡薄,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师德丧失,私德不正;无视纪法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林相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林相虹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 源/龙文纪委监委
编 辑/刘方心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