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股份:未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6月16日,兆丰股份公告,公司未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编辑 王进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