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疯琴」公司开枪嫌犯 晚间复讯后收押禁见
朝「疯琴」公司开枪嫌犯,检察官声请羁押禁见。(资料画面)
曾卷入艺人澎恰恰光碟恐吓案、名列十大枪击要犯绰号「疯琴」的卢照琴,其开设于嘉义水上的公司门口今(2)凌晨1时遭一名28岁的邱姓男子持长枪朝大门连开5枪,邱嫌犯案后自行携枪投案,并供称「疯琴」猥亵少女才开枪泄愤,警方调查发现邱男是竹联帮梅花堂成员,怀疑跟帮派利益纠纷有关,依枪砲等罪移送法办,检察官讯后声请羁押禁见,稍早法院裁准收押。
嘉义地检署指出,检察官今晚讯问邱男,认为他涉犯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非法持有步枪及刑法恐吓、毁损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所犯刑责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有湮灭证据、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向嘉义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嘉义地院指出,28岁邱嫌特地从台北南下犯案,供称是因为不满卢照琴猥亵少女才犯案,但令人起疑的是,卢照琴的案件去年早判刑定谳,卢也在今年1月出狱,近一年都没有相关新闻,因此枪手作案动机相当匪夷所思。
法官认为,邱嫌辩称持枪射击恐吓的理由,显有违常理,显然此次犯行有高度受他人指使的可能。且邱携枪自行投案,但却在投案前将使用4年的手机丢弃,让侦查单位无法查阅手机中的通联,足认其有湮灭证据、勾串共犯之虞,审酌邱嫌所为严重影响社会治安,有羁押的原因,并禁止接见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