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少年景区玩水时溺亡,家属坐在门口讨公道,老板:我没收门票

为了能吸引人流到景区玩。

有些景区会象征性收点门票,又或者是直接免除掉门票,只要到景区玩的人多了后,总能在其余的地方赚回来,在吃喝或其余消费项目等等。

不过免费也真的要注意,特别是那些有危险性的,比如开放免费玩水的地方。

浙江丽水,一个景区就免费让人去玩水游泳,结果老板是真的摊上事,一位少年在里面玩水时溺亡,家属坐在门口讨公道,因为觉得老板有责。

8月22号,一辆小车停在景区的门口,几位成年人正在门口站着,还有位女子坐在景区的大门口,因为她的儿子在里面玩水时出了意外溺亡。

从孩子出事以来,家长就找老板讨要公道,不过老板是不出面解决。

至于老板是有什么责任,玩水的场所又哪里不好,家属倒也是没有说清楚,只是说这里面的情况很复杂,反正景区肯定是有责任的。

因为后面景区整改过了,当下玩水的地方安全,那就是用人命换来的。

为了证明自己所说的话,家属也发了张挖机工作的照片,证明老板是真的有责,不过我是看不出哪里的责任,挖机施工也不代表有责。

因为挖机的工作就是在填湖,把那些较深的地方给填平变浅。

而从家属所说的话来看,认为老板有责的逻辑也简单,说是有2个少年游泳出事,一个14岁一个17岁,后面才有挖机把深的填浅的事。

也就是说原本就挺危险的,所以老板才会找挖机来施工。

值得一提的是,老板为了能吸引人流量,到里面玩水是免门票的,也正是免掉门票以后,少年才在玩水时出事的。

可能家属觉得老板有责,老板自认为自己无责,因为玩水是不收门票的。

不少网友也都认为是家长的问题,在带孩子过来玩水时,家长自己没能看好孩子,让孩子到深水区里去游泳溺亡。

也有网友觉得老板就应该负责,就算是免费门票也一样,因为提供场地就必须保证安全,必须多安排救生员看护。

一个不用收费的场所,安全防护肯定是不多。

正如文中的情况一样,最多也就有两三个救生员,在玩水场所免费开放后,到这边玩的人肯定是不少,这两三个也就不够用了,看都看不过来,更别说是救人了。

甚至都没有安排救生员,只是写个提示牌就完事了。

在里面玩水的人出意外,老板是否应该要担责?我觉得可以参考海边的景区,那些免费的沙滩玩水出事的案例,家属也没必要去门口哭,还是要走法律渠道解决。

毕竟这也不是什么小事,松口承认有责要赔上百万,家属靠着哭解决不了问题,老板不可能就这么承认有责,在门口这么闹也容易被看不起,觉得就是为了讹点钱。

唯有到法院去起诉,只要法院判定老板有责,这会老板还不肯拿钱,到景区门口哭闹才是真的有理,大家对此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