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透明度排名:上海、北京、山东、浙江、广东整体突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峰北京报道2024年5月20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2024年法治蓝皮书发布会”在京举行,会上发布了《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2023)》(下称《报告》)。

《报告》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项目组编创,围绕民主科学决策、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管理、加强民生保障、平台机制建设等方面,对48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106家地级市政府、120家县(市、区)政府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了第三方评估。

2023年评估显示,排名靠前的国务院部门分别为: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水利部、交通运输部;排名靠前的省级政府分别为:上海市、北京市、山东省、浙江省、广东省;排名靠前的地级市政府为:广东省广州市、山东省青岛市、安徽省淮南市、广东省深圳市、山东烟台市;排名靠前的县(市、区)政府分别为:上海市普陀区、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北京市西城区、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

政务公开工作进步明显

《报告》指出,相较于2022年,各地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进步明显。

海关总署在2022年评估中仅得到69.75分,在国务院部门中位列第十一名,今年则跃升至榜首;水利部在2022年评估中仅得到69.56分,位列第十三名,今年则大幅提升至第四名。

省级政府和地级市政府表现较为突出,31家省级政府中仅有2家省级政府总分低于70分,106家地级市政府中仅有11家地级市政府总分低于60分。

同时,各地政务公开工作仍呈现出地域性集中的特点,其中,排名前十位的地级市政府有4家位于山东省、3家位于广东省;排名前二十位的地级市政府中有9家位于山东省,各有3家分别位于广东省和安徽省;排名前十位的县(市、区)政府主要集中于浙江省(3家)、上海市(2家)、广东省(2家)、山东省(2家);排名前二十位的县(市、区)政府则主要集中于浙江省(7家)、上海市(4家)、安徽省(3家)、广东省(2家)、山东省(2家)、北京市(2家)。

县(市、区)政府排名前二十位集中分布的省份在省级政府排名中处于前六位,这表明各级地方政府在省级政府领导下形成了有机联动的高效工作模式,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较高。

依靠公开推进民主科学决策

《报告》指出,各级政府在依靠政务公开推动民主科学决策方面积极探索,成效显著。

首先,重大决策预公开在稳步推进。有20家省级政府、89家地级市政府、89家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2023年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分别占64.52%、83.96%、74.17%。而且,2023年意见征集与反馈情况的公开程度显著提高。有40家国务院部门、30家省级政府、106家地级市政府、118家县(市、区)政府在其门户网站设置专栏集中发布决策预公开信息,分别占83.33%、96.77%、100%、98.33%。

其次,规范性文件信息发布日趋规范有序。所有评估对象的门户网站都设置了专栏集中公开规范性文件。有37家国务院部门、30家省级政府、101家地级市政府、112家县(市、区)政府网站或其政府法制部门网站发布了近3年的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分别占77.08%、96.77%、95.28%、93.33%。有31家国务院部门、24家省级政府、69家地级市政府、90家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或者其政府法制部门网站发布了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分别占64.58%、77.42%、65.09%、75%。

最后,政策解读信息发布更加规范。评估显示,只有1家国务院部门没有设置政策解读专门栏目。有46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106家地级市政府、119家县(市、区)政府对政策的主要条款进行了解读,分别占95.83%、100%、100%、99.17%。

不过,《报告》也指出,评估显示,决策草案解读说明工作有待深化。有15家国务院部门、9家省级政府、68家地级市政府、27家县(市、区)政府在公开决策草案时未同步公开草案说明,分别占31.25%、29.03%、64.15%、22.5%;有28家国务院部门、28家省级政府、53家地级市政府、83家县(市、区)政府未同步公开草案解读,分别占58.33%、90.32%、50%、69.17%。

“做好决策草案的解读说明,有利于促进公众参与和决策有效实施,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参与度。”项目组负责人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吕艳滨说。

以公开为抓手优化营商环境

《报告》指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降低企业投资和经营风险,为企业提供更加透明、公正、平等的市场环境,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进一步结合,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评估显示,有40家国务院部门(有3家国务院部门没有审批事项,不适用本指标)、30家省级政府、104家地级市政府、120家县(市、区)政府在政务服务网中公开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总体公开率为97.35%。

公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是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中的重要环节,部分单位网站内设置了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专栏。

不少地方政府公开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渠道和方式有利于维护市场主体权益,树立协会商会公正、透明的形象。有16家省级政府、53家地级市政府、32家县(市、区)政府发布了相关公告,公开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投诉举报渠道、方式,总体公开比例达39.3%。

《报告》指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发布情况较好。有17家省级政府、85家地级市政府、77家县(市、区)政府在门户网站集中发布了本级政府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分别占54.84%、80.19%、64.17%。

不过,《报告》也指出,评估发现,涉企补贴资金兑现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公开情况不理想。

只有9家省级政府、50家地级市政府、39家县(市、区)政府公开了2022年涉企补贴资金兑现的具体情况,包含企业名单、兑现金额、兑现时间等,分别占29.03%、41.17%、32.5%;有3家省级政府、14家地级市政府、23家县(市、区)政府仅公开企业名单,未公开兑现金额、兑现时间等,分别占9.68%、13.21%、19.17%;有31家省级政府、61家地级市政府、115家县(市、区)政府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分别占100%、57.55%、95.83%,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建立情况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惠企政策旨在通过提供优惠政策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活力,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对此,《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加大涉企补贴资金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优化完善产业政策实施方式,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吕艳滨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

权力清单公开整体较好

《报告》指出,权力清单制度将政府权力公开透明地展示给公众,对于构建廉洁政府、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省、市、县(市、区)政府权力清单公开情况整体较好。有29家省级政府、102家地级市政府、114家县(市、区)政府公开了本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分别占87.10%、96.23%、95.00%。

不过,《报告》也指出,评估发现,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情况不够理想。国务院部门权力清单及监管规则、标准发布滞后。

评估显示,仅有8家国务院部门在门户网站上发布了近两年的权力清单,其中3家发布的为2023年版本。省、市、县(市、区)政府的权力清单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种子法》《噪声污染防治法》进行动态调整也不及时。

评估发现,部分部门权力清单发布内容不完整。有10家国务院部门仅发布了权力清单中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检查等一项或两项权力类型。从监管规则和标准发布情况看,仅有14家国务院部门制定并公开了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

部分单位存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不及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不理想以及缺少主要违法事实等关键信息。

评估发现,有31家国务院部门、2家省级政府、45家地级市政府、29家县(市、区)政府存在未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及时上网公开的情况,分别占64.58%、6.45%、42.45%、24.17%。

此外,部分评估对象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栏目长期未更新或者在多个平台公开的信息不一致。

“权力清单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使行政权力的基础和依据,需要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职能等适时更新完善,确保内容准确。”吕艳滨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

《报告》指出,随着近年来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已经日益与政府工作深度融合,在此过程中,仍需要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根据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稳步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提升公开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