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交所订9/21除权息基准日 10/5发放3.4元股息

证交所指出,以9月21日为现金股利配发暨增资基准日,依规定,9月17~21日止停止办理股东名簿记载之变更,并10月5日为现金股利发放日,委由股务代理人中信银代理部代为发放,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之股东,请于9月16日前向中信银代理部办理过户。

证交所原实收资本额为75.04亿元,此次股票股利1.2元,每千股配发股票120股,增资后实收资本额为84.0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