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交所》泰山街口投资案 证交所限期提供资料厘清

龙邦(2514)与泰山公司派经营权之争持续上演,泰山于5月6日由发言人陈贤文在交易所宣布,泰山董事会决议透过购买老股加上新股认购方式,以36亿元取得街口金融科技公司40.4%股权,由于泰山在重大讯息记者会中,对于所提问之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召开程序与交易价格合理性评估等,迳以开会全程都有专业律师指导、会议一切合法或交易内容涉及商业机密,不方便透露做为回应,证交所多次强调,公司所发布之重大讯息应详述发生事实、原因及对公司财务业务影响等,而上市公司代表于召开重大讯息说明记者会时亦应依前述规定内容详述之,并准备相关书面资料,泰山公司之回应,显未确实将攸关资讯透明且公平地给传达给投资大众。

证交所表示,针对近期泰山公司重大股权处分案未妥适揭露讯息且处分作业有重大违失,证交所于112年1月对其违反内部控制制度及重大讯息申报规定,处以新台币200万元违约金,要求委任会计师执行内部控制专案审查,并列入财务重点专区,同时函请嗣后确实改善,惟泰山公司复因部分交易事项,再次违反内部控制制度及取得或处分资产相关规定且情节重大,证交所于112年4月再对其处以250万元违约金,且再强化对其监理强度。

针对5月6日重讯争议,证交所已函请其于5月9日前提供相关议事资料及说明,以厘清该投资案是否有违反法令规定情事。另亦吁请泰山公司应确实注意所为之交易及决策均需依法为之,善尽忠实义务,以保护全体股东之权益。

证交所强调,以建立投资人信赖的公平、公正、公开交易平台为最高原则,以保障投资人权益、建立有效资本市场为使命,冀上市公司都能建置并落实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阶层都能严守诚信经营、遵从公司治理。证交所对于经营权争议事项,均保持中立立场,然对于治理不善、隐匿重要资讯、逾越内部控制,甚至涉有不法情事之上市公司,绝对零容忍,且必定审慎查核、从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