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分队长」童雅黎抢人夫 监委:应两大过免职

▲「正妹队长童雅黎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台中市消防局「正妹分队长」童雅黎婚外情案,负责调查监委余腾芳16日表示,童雅黎在约询时多次说谎,原本记一大过、停 职的处分不够,应加重处分,记两大过免职或移公惩会。

丰原消防分队长童雅黎现年30岁,身高171公分,加上外貌姣好,被称为「正妹分队长」。100年6月她支援南投县竹山训练中心担任区队长期间,与担任教官彰化县消防局课员王佑仁相识,她明知对方妻子警专同班同学,却介入同学婚姻当起「小三」。

案发后童雅黎被记一大过及停职处分,但台中市政府 10月31日已同意让童雅黎复职。余腾芳自动调查此案并提调查报告,他说,童与王男发生多次性关系,还在内政部消防署南投训练中心上课时间擅闯课堂元配拉扯,影响秩序,今年1月4日凌晨2时许拨打多通Skype网路电话骚扰元配。

他表示,童雅黎在云林地检署侦讯已坦承相奸犯行,但监委约询时却改口,违反公务员诚实义务;另外,她也否认拨打网路电话,但监院透过刑事局调查发现,这些网路电话帐号注册者就是童雅黎。

余腾芳认为,公务员对监委不诚实加上行为不检情节重大,严重破坏消防人员形象,原本记一大过、停职的处分不够,应加重处分,记两大过免职或由机关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惩处。台中市府等相关单位在接到监院调查报告后,应重新议处,并在2个月内答复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