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所税动议版闯关成功 立院临时会三读通过
农历年后持续干扰市场的证所税,今日立院临时会闯关成功,立法院临时会三读通过财政部与国民党立院党团研拟的「修正动议版」。
根据证所税「修正动议版」,个人证所税在102年和103年采「设算所得」和「核实课征」双轨制。多数投资人适用的设算所得制以大盘指数8500点为起征点,当指数达8500点以上,以每1000点为级距,按卖股所得的千分之0.2课征证所税。
但有4类个人股市投资必须核实课征:出售未上市柜股票;兴柜股票全年出售合计100张以上;102年1月1日后初次上市柜(IPO)后首次交易才课税,不溯及既往,且排除在承销期间取得单一公司股票10张以下;非中华民国境内居住的个人。
核实课征制采分离课税,税率15%。为鼓励长期投资,持有股票1年以上税率减半(即7.5%);IPO持有3年以上,税率再减半为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