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遭聲押「收賄500萬」 法官裁定交保500萬理由曝!

海基会董事长郑文灿涉贪交保500万元。本报资料照

桃园前市长、现任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郑文灿惊传涉及林口工五扩大用地弊案收贿500万元,桃园地检署昨将他约谈到案、漏夜侦讯后,今晨以贪污治罪条例向桃园地院声请羁押禁见,案经桃园地院开庭调查,历经2小时攻防,法官谕令以500万交保,并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并禁止与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证人等相关人联系或接触。检方当庭抗告,表示将立即提出抗告书。

郑文灿昨因涉及贪污罪被桃园检调人员带走,今天凌晨1点半遭声押禁见,传与林口华亚科技特定区变更土地案有关。桃检因郑文灿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3款对于职务上行为受贿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认有羁押原因及必要,当庭予以逮捕,并向法院声请羁押并禁止接见。

据了解,所涉案件是「变更林口特定区计划—工五工业区扩大方案」,有外围9.5公顷农地欲申请自办重划,某大企业退休的杨姓总经理等人推动组成重划会,希望纳入扩大方案,但因为是农业用地,无法纳入,于是透过廖姓友人交付500万元行贿郑文灿,事后未成而虽退回贿款,但关键金流已被掌握。

桃园地院羁押庭历经2小时,最后做成交保结果,院方公开2点理由说明指出,一、就声请意旨被告郑文灿涉犯洗钱防制法罪嫌部分,依被告郑的供述及声请书所附相关供述及卷证资料,难认被告郑所收受的新台币500万元款项,于2017年9月收受后至2018年8月交还廖男的期间,这笔款项有何变更形式等情事,难认此部分有何掩饰、隐匿犯罪所得之情节,此部分认无犯罪嫌疑,因此将羁押声请予以驳回。

院方第2点说明指出,就声请意旨被告郑文灿涉犯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泄密罪嫌部分,被告虽否认犯行,惟有声请书附件所载的相关供述及非供述证据资料可佐,此部分犯罪嫌疑重大,然参同案3名廖姓被告、侯姓男子等已经院方裁定羁押禁见,而杨男高龄近90岁,裁定具保并限制住居及禁止与相关人员联系等。

院方指出,由于案发时间距今长达7年之久,相关监听译文及搜证照片已详如卷内所示,认无羁押必要,并考量杨男的具保金额,准以新台币500万元具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并禁止与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证人等相关人联系或接触。

桃园前市长、现任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郑文灿历时2小时庭讯,法院谕令以50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并禁止与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证人等相关人联系或接触。记者陈恩惠/摄影

桃园地院。记者陈恩惠/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