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恢复审核

新京报讯 8月12日,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志邦家居”)发布公告称,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同意恢复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审核。

公告提到,2024年5月10日,志邦家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因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中止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程序。公司已于2024年5月27日收到上交所中止审核的通知。

为尽快消除上述影响,公司已另行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的审计机构,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了申请文件的更新、 补充工作。公司已于8月5日向上交所提交了恢复审核的申请。8月12日,上交所同意恢复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审核。

志邦家居同时提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编辑 郑明珠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