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诱骗粉丝打赏刷礼物 5名涉诈骗“网红”被查处

近日,龙陵县公安局经过周密侦查,先后将龙陵、腾冲等地涉嫌诈骗的5名抖音“网红”一一抓获归案。

5人分别是:郭某云,网名“龙陵霸男”,外号“红裤裆”;杨某芹,网名“杨小乖”,外号“丫头”;段某记,网名“上瘾的思念”;徐某清,网名“回眸一笑”;韩某梅,网名“云南一支花”。5人都有多个抖音号,有的拥有上万甚至几十万粉丝。

2023年底以来,5名“网红”通过商量和预谋,决定利用各自在网络上、抖音平台上的影响力,通过平台直播间直播“PK”,在直播“PK”过程中许诺对打赏、刷礼物的网民给予多倍返利、高额回报,以此诱导粉丝和网民给主播打赏、刷礼物。

直播期间,5人作为主播,相互配合以编造谎言、对骂等形式,煽动网民打赏、刷礼物压制和战胜对方,最终以获得礼物多者为胜,通过互相“PK”,从中非法牟利。截至目前,梳理出的涉案金额已达11万余元。但是直播结束后,5人以直播间禁言、虚拟身份拉黑、踢出直播间等各种理由拒绝给打赏、刷礼物者兑现事先承诺的返利,而是将所得钱财据为己有分配后挥霍一空。

5人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现5人已分别被采取刑事拘留等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经查,此案被骗人员人数较多,有搬运工、洗碗工等各种人群,有的是因为信任或者爱慕自己心中的“网红”,有的是因为想得到“高额回报”,于是就纷纷在虚拟的网络直播间为所谓“网红”打赏、刷礼物,最后损失惨重。例如一名扛水泥的工人打赏、刷礼物就达3.7万元,而每扛一吨水泥才10元,是他扛3700吨水泥的收入。

民警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无论任何人、任何身份,只要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现在是自媒体时代,任何人都可以,也可能成为“网红”,但是必须传播正能量,禁止以发布低俗、恶俗、媚俗的内容“吸粉”“养粉”,禁止任何所谓“网红”利用粉丝的信任、热情,赚昧心钱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所有人都要擦亮眼睛,认真辨别,传播正能量,抵制所有低俗、恶俗、媚俗的内容以及这些内容的发布者、传播者,不要为了自己一时的高兴和快乐而去跟风捧红那些非正能量的所谓“网红”,更不要轻易把自己辛苦赚来的血汗钱通过打赏、刷礼物等形式,给那些所谓的“网红”。

本报记者 张恒 通讯员 洪济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