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上市
9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有关举措。会议指出,创业投资事关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要尽快疏通“募投管退”各环节存在的堵点卡点,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境内外上市,大力发展股权转让、并购市场,推广实物分配股票试点,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市场化并购母基金或创业投资二级市场基金,促进创投行业良性循环。要推动国资出资成为更有担当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完善国有资金出资、考核、容错、退出相关政策措施。要夯实创业投资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础,落实资本市场改革重点举措,健全资本市场功能,进一步激发创业投资市场活力。
相关资讯
- ▣ 海南: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上市或挂牌
- ▣ 吴清: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
- ▣ 国办: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可转债募集资金并购科技型企业
- ▣ 北京: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发行企业债券
- ▣ 发改委:支持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
- ▣ 证监会主席吴清: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
- ▣ 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重组发债
- ▣ 央行等四部门及天津市政府: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
- ▣ 三部门:支持新材料大数据中心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上市融资
- ▣ 国办:支持符合条件的冰雪企业上市和再融资、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
- ▣ 商务部、浙江: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宗商品领域重点企业在境内首发上市 支持相关企业依法合规赴境外上市、融资
- ▣ 商务部、浙江省: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宗商品领域重点企业在境内首发上市,支持相关企业依法合规赴境外上市、融资
- ▣ 两部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起设立创业投资母基金
- ▣ 证监会:优化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环境 支持科技型企业依法依规境外上市
- ▣ 上海: 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设施REITs项目发行上市
- ▣ 河南:支持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 ▣ 证监会出台科技企业“16条”,支持IPO、再融资、并购重组,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企业上市
- ▣ 广东:支持科技型和重点领域企业上市发展
- ▣ 吴清: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
- ▣ 国家发改委:进一步支持符合条件的雄安新区企业在北交所上市、新三板挂牌
- ▣ 河南:加强科技型企业融资指导,支持科技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 ▣ 浙江:支持人工智能领域有实力的企业围绕高端软件领域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符合条件的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 ▣ 五部门:支持符合条件的节水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等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 ▣ 安徽:支持科技企业运用资本市场“25条”出台
- ▣ 上交所:支持鼓励更多“硬科技”企业上市
- ▣ 海南: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业务
- ▣ 传中国支持科技企业赴美招股上市
- ▣ 河南:提高拟上市发债企业质量 支持科技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 ▣ 广东:支持发展游艇融资租赁,鼓励符合条件的游艇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