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富资源投资(00007):广东港粤认为查封该五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属于过度执行行为 复议听证会定于7月8日举行

智通财经APP讯,智富资源投资(00007)发布公告,有关建议出售Millhaven Holdings Limited全部已发行股本的公布。在有关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广东港粤金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港粤)与 Shinny Solar Limited(Shinny Solar)(已于2023年9月11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递交针对该公司的清盘呈请的呈请人)之间担保合同纠纷的法庭诉讼过程中,Shinny Solar作为原告,于2024年2月27日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请求查封广东港粤所属固定资产,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77亿元。于2024年5月14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令查封广东港粤拥有的位于中国广东省湛江市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的五幅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此次查封的执行期为3年,自2024年5月29日至2027年5月28日,查封金额以人民币3.77亿元为限。

于2024年6月17日,广东港粤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于2021年2月25日,经具有“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估价师根据中国相关标准独立估价,该五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超过人民币30亿元,广东港粤认为查封该五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属于过度执行行为。复议听证会定于2024年7月8日举行。

于2024年6月26日,该公司收到买方函件,要求终止有关出售事项的该协议。在函件中,买方表示失望,指出Shinny Solar不仅未能就该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授出必要批准、同意及授权,而且还申请查封集团在湛江拥有的五幅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买方认为,Shinny Solar不是积极协助该公司处置资产偿还债务,而是恶意查封集团在湛江的所有土地资产,从而妨碍集团正常运作的能力。

鉴于Shinny Solar在出售事项中的不配合,以及获得Shinny Solar必要批准、同意及授权为出售事项的先决条件,买方已决定终止该协议,自2024年6月26日起生效。

该公司谨此强调,该协议乃于获得负责重组该公司欠Shinny Solar债务的Shinny Solar 代表的初步同意后订立。Shinny Solar随后对出售事项的态度发生变化,已严重阻碍交易的进行。该公司保留向Shinny Solar索赔因此给集团造成的任何损失及损害的权利。

由于出售事项终止,收购守则规则4及10将不再适用,而该公司财务顾问及核数师就出售集团财务资料预测的报告及北京物业的估值报告,将不会载于有关由浤博资本有限公司代表王永魁先生提出自愿有条件现金部分收购要约以收购该公司的 1.58亿股股份(王永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者除外)的受要约人回应文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