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给「小额消费」老婆却血拚破万!他见卡费暴增…崩溃报警:被盗刷
▲男子看帐单发现妻子购物刷了万元,报警称「被盗刷」。(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台南一名黄姓男子申办信用卡后,同意授权妻子可持卡「小额消费」,而2018年7月3日妻子于百货购物刷了1万4484 元,隔月黄男发现信用卡费暴增,细查帐单后,列出同年5月、7月的2笔小额消费和1笔万元消费,报警称遭盗刷并停卡,结果妻子被依伪造文书罪嫌起诉。不过,日前台南地院审理时,以「罪证不足」判陈女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黄男面对法官提问「你所指同意的小额消费金额是多少?」、「那你同意被告使用该张信用卡范围为何?」、「知道此卡多少额度需要签名?」,他分别回答,「没有金额的限制」、「认知是星巴克,且不签名只要过卡就可,其他范围的消费不算在内」、「不太清楚免签额度」。
▲黄男并不清楚免签金额限度是多少,认知是一杯星巴克咖啡的价钱。(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黄妻辩称,丈夫从来没跟她说这张卡不能使用「签名消费」,如果丈夫不要她刷这张信用卡,随时都可以把卡拿回去;黄妻辩护人则提到,黄男虽称「仅授权一定金额,不用签名范围」的使用,但黄男提告的3笔消费中,却出现2笔免签的款项纪录,可见黄男根本不清楚消费额度,如何限制妻子使用?此外,黄男浏览过缴完帐单后,却隔2个月才提告,显然黄男对于妻子并没做出任何的限制。
听完说词,法官不解,黄男怎会对于2480元、600元这2笔小额消费一并提告,另外黄男警询时曾证称,有收到第3笔1万4484元的刷卡简讯通知,那黄男怎会又称「8月初收到帐单消费明细,才惊觉遭盗刷」,显然黄男指诉情节前后不一致。
再加上黄男与妻子约定信用卡使用方式时,并无签下任何书面资料,也没有证据证明妻子「只能刷星巴克之消费帐款」,因此法官认为,就上述说词,且无其他证据佐证,难以凭黄男单方面指诉,而定妻子的罪,最终判黄妻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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