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厂机台故障碍「没断电就检查」工人头部重伤亡 厂长下场曝

▲在金盛世纸厂工作的越南阮姓移工于2021年12月间值班时,因机台故障,阮姓移工排除机台故障时却遭推板撞击头部昏迷,送医急救仍宣告不治。(资料照/记者沈继昌摄)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越南籍阮姓移工于2021年12月间在知名纸厂金盛世桃园厂工作时,机台突然故障,阮在未关闭电源情况下,由故障管制门进入机台内检查并排除时,突遭出料推板撞击头部倒地昏迷,经送医急救仍宣告不治。桃园地院审结,将金盛世纸业公司依违反职业安全法开罚8万元,挂名的李姓负责人无罪;林姓厂长依过失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6月,缓刑2年,并应支付公库5万元,还可上诉。

检警调查,越南籍阮姓移工于2021年12月26日晚间10时许,在金盛世桃园观音厂操作折纸机时,因机台发生故障,阮姓移工从没有断电的管制门进入机台内,检查压花区及折叠区,希望排除机器故障,因机台未启动断电保护装置仍持续运转,阮男遭折叠区出料推板撞击头部,当场倒地昏迷,现场领班同事察觉后,紧急将他送往卫福部立桃园医院新屋分院急救,最后仍因伤重不治。

桃园地院审讯时,以生产知名卫生纸品牌「倍洁雅」金盛世纸业公司、桃园厂林姓厂长均坦承犯行不讳,现场包括黄姓领班等证人均指证历历,检警亦提供现场照片佐证,犯行足堪认定。

法官调查,被告之一的金盛世纸业李姓负责人,仅是形式上挂名负责人,并未实际参与纸厂运作与经营管理,无积极证据证明意外发生时,负责综理金盛世公司营运、管理等职责,不能证明为犯罪,应为无罪之谕知;法官审酌,被告林姓厂长因过失造成阮姓移工死亡之职业灾害,惟念坦承犯行,已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及履行赔偿完毕,符合缓刑要件,谕知为缓刑。

法官审结,金盛世纸业公司犯职业安全卫生法之违反应有防止危害安全卫生措施规定,致生死亡之职业灾害罪,科罚新台币8万元;林姓厂长犯过失致死罪,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应自判决确定之日起1年内向公库支付新台币5万元;李姓负责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