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女主播遭爆当小三 真相曝光竟是人妻「伪造资料」
2002年当时知名的刘姓女主播遭爆料介入他人家庭、抢人老公,但经检方调查这样内容都是已婚的陈姓女子向媒体不实爆料。(示意图/达志影像)
2002年当时知名的刘姓女主播遭爆料介入他人家庭、抢人老公,但经检方调查这样内容都是已婚的陈姓女子用假的资料向媒体不实爆料,2006年检方将陈女依伪造文书等罪起诉,但她逃跑被通缉,由于追诉权时效完成,台北地方法院判陈女免诉。可上诉。
台北地检署在2006年起诉指控,陈女自己老公及刘姓女主播的名义,利用电脑将电子邮件拼凑或添加内容而伪造、变造,诬指刘女抢人老公,和她老公交往,内容提及「我爱你」及「婚外情」等内容,再提供照片佐以不实之时间,接续以传真、邮寄等方式交付给国内知名媒体。
后来媒体以大篇幅之版面报导刘姓女主播介入有妇之夫之家庭,经刘女否认后,陈女不死心,又继续向周刊记者爆料,检方认为陈女传述足以毁损刘的名誉之不实事项。涉犯行使伪造及变造私文书及加重诽谤等罪,将陈女起诉。
但陈女逃匿,台北地院在2008年发布通缉至今未到案,因旧法该罪的追诉期是10年,加计因通缉致审判不能进行的时间,时效期间12年6月,法官扣除提起公诉至实际系属法院之期间,认为陈女被诉之追诉权时效在去年11月27日完成,不经言词辩论,迳为免诉之谕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