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商仅57」毒杀三亲人夺保险金 「惊世媳妇」林于如真能逃死?

林于如(中)为诈领保险金犯下杀害丈夫、母亲、婆婆重案,图为2011年她聆听死刑判决后走出法庭。(报系资料照片)

宪法法庭近日裁定死刑合宪,但强调精神障碍或心智缺陷者不得执行死刑,引发社会关注。全台唯一女死囚、「惊世媳妇」林于如因毒杀三名亲人而被判死刑,律师提出「心智缺陷」抗辩,求翻案避免死刑执行。宪法法庭裁定,除非相关机关依本判决完成修法,否则林于如死刑暂缓执行。

林于如因沉迷六合彩负债累累,2008年底返台南娘家时将母亲推下楼梯,借此诈领5000多万元保险金。2009年,她又在婆婆住院期间将安眠药注入点滴,导致婆婆死亡。同年7月,丈夫刘宇航因病住院,林女在点滴中加入农药和甲醇毒物,导致丈夫中毒身亡。林于如谋杀亲夫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因行为可疑被保险公司报警揭发,检警调查发现她竟为诈领保险金而连杀三名至亲。

最高法院2012年以林女杀母、杀婆婆部分符合自首要件,判处无期徒刑;但她杀夫部分,被认定因贪欲泯灭天良,天理难容,判决死刑定谳。林女律师主张「心智缺陷」其智商仅57,情绪失控犯案,有教化可能,不应判处极刑,并提出声请释宪,认为法院未依医学标准判定其心智状态,死刑判决违宪。

律师指出,依据国际公约,对于因心理或智能障碍无法理解自身判刑理由者,不得执行死刑,呼吁宪法法庭给予林女重新审视的机会。

随着宪法法庭最新判决「死刑合宪」,但等待执行死刑的37名死囚都可以声请非常上诉,但宪法法庭判判决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者,不得执行死刑,也就是说,主张「心智缺陷」的全台唯一女死囚、「惊世媳妇」林于如,在有关机关依本判决主文第8项意旨完成修法前,不得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