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鄭文燦押不押?暗藏政治人物玩不膩的把戲

桃园市前市长郑文灿(中)疑涉华亚科土地开发弊案,法院羁押庭裁定新台币500万元交保,他步出法庭时,带着一贯自信的微笑。记者许正宏/摄影

刚辞去海基会董座的郑文灿在桃园市长任内涉贪遭侦办,检察官向法院声押,法官裁定500万元交保,事后传出邓姓承审法官的父亲是郑昔日部属,在野抨击法官未避嫌、纵放郑文灿。令人惊呼巧合的是,整起事件与屏东县长选举官司竟如翻版,此案事后也传出周的律师就是审判长的丈夫,而且曾受雇于周。政治人物玩不腻这种把戏,司法却总是百般配合,岂不悲哀?

郑文灿七年前的弊案,检方在他57岁生日当天出击,但却声押不成,法官裁定郑以50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如果以「大胆」来形容桃检的行动,桃园地院的裁定也不遑多让,难怪早上才送件,下午就被高院裁定撤销、发回。随着案情逐渐曝光,外界才知道,原来过去几天来,桃检已四度向桃园地院声请搜索票,但都被驳回,而且声押庭法官的父亲根本就是郑文灿的亲信,检方真是一路苦战。

法官驳回声押的理由是,同案被告已4人被押,台塑集团前高层杨兆麟因近90岁高龄才以500万具保,加上郑有退回500万元。因此尽管犯嫌重大,仍无羁押必要;法官这个逻辑难免会让人以为「送钱的收押,收钱的人纵放」,裁定自然很难获得社会认同。尽管地院强调会以「最速件」处理检方抗告,但桃园地院都注定受伤。

郑文灿带着自信微笑走出法院,原来背后已有相当铺陈,即使送钱的被告被收押,他还是能不慌不乱应对,因为法院不让检察官搜索,法官又驳回检方羁押声请,法院都是我的人,检察官能奈我何?而让人拍案叫绝的是,羁押庭承审法官恰好是两度追随郑文灿的政风主管,这个巧合也让人不得不怀疑其中是否有内情。但法官办了大案,却不知避嫌,这才是最大问题。

与郑案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是屏东县长选举官司,前年底苏清泉在县长选举中以1万多票的差距败给周春米,苏质疑选务瑕疵、计票有误向法院提当选无效、选举无效之诉,但被判败诉;事后,国民党团惊爆原来屏东地院陈姓审判长的丈夫黄姓律师曾受雇于周的事务所,理应回避,但屏东地院说黄早在10年前离职,两人之间并无「经济上密切关系」,不构成回避的要件。

有没有「经济上密切关系」,其实并非关键,这个案子最大的问题在于外界的观感。陈姓审判长即使没有刑事诉讼法上声请回避的情形,但连不懂法律的门外汉都知道,周春米很可能会因为委任律师和审判长的夫妻关系而有利官司的结果,审判长也心知肚明,县长是丈夫的老东家,外界会如何看待合议庭的判决?但法官若无其事、周春米也不讲,难道真以为永远都不会被发现?

郑案不是在结案后才被发现,而是法官裁定之后,消息就不胫而走。承审法官的父亲是被告郑文灿的亲信,法官不会不知情,当然法官的父亲已退休,自然没有刑事诉讼法构成回避的要件,但法官难道不懂「观感」、「避嫌」二字? 更别提讲不清楚换班轮值的疑云。

在这种情况下,法官还是作出「送钱的收押,收钱的人纵放」的裁定,而且仅提列已押四人、钱有退回的简单理由,难怪今天傍晚就被高院打枪,因为有无羁押必要、会不会逃亡都说不清;法院一向都会做法官的后盾,但也只能在程序上说会要求院内同仁以「最速件」处理,尊重法官的独立审判。只是,法院这回会不会挺得很心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