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酒驾初收吓阻功效 同期酒驾肇死减少42人

酒驾肇祸悲剧不断,你赞成用鞭刑吓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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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酒驾肇事不断,政府相关单位联手也不断提高酒驾罚则,以遏止酒驾歪风警政署30日公布今年1至4月酒驾肇死率较101年同期减少42人,已初见吓阻功效,警政署表示,各项防制酒驾作为仍将持续维持。

重罚酒驾初收成效,较去年1至4月同期致死率减少42人。(图/资料照片)

警政署表示,酒驾加重罚则新规定自3月1日起开始实施,罚锾上限由现行新台币6万元提高到9万元,民众于5年内有2次以上酒驾行为、行经设有告示执行酒测处所不依指示停车接受稽查、拒绝接受酒测,除将直接处罚新台币9万元外,还要当场移置保管车辆、吊销驾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讲习。

102年1至4月取缔酒驾违规4万67件,移送法办1万5265件,酒驾肇事死亡人数10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减少42人(-28.19%),县市云林县减少9人最多,高雄市桃园县各减少7人次之,增加县市死亡数则以宜兰县增加5人最多,苗栗县增加3人次之,台南市增加2人再次之。但整体酒驾死亡人数呈现下降趋势

警政署表示,陆海空军刑法第54条修正提高军人酒驾罚则部分,经总统在102年5月22日公布施行,同时,立法院102年3月28日一读通过之刑法第185条之3修正条文,也在102年5月27日达成朝野协商共识规划近期内排入二、三读议程,将驾驶人移送法办酒精浓度值明订并下修为呼气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酒精浓度达0.05%,并且删除「拘役」及「单科罚金」的刑罚,酒驾肇事致死或致重伤者,刑度也配合加重,希望借以警惕大众杜绝酒驾行为。

警政署强调,为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警政署每月规划全国同步取缔酒后驾车勤务,并要求各警察机关严正执法,加强取缔酒驾」,针对辖内易发生酒驾或肇事之路段时段,妥适规划勤务部署,落实「区域联防」机制,强化机动巡逻拦检,同时全力配合交通部宣导政策,呼吁民众「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并落实「指定驾驶」、「搭乘计程车返家」等措施,亦请业者应提供饮酒顾客必要的交通服务(如代叫计程车),以维护交通行车安全,确保本身及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