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建政75週年將表彰功勳模範 18大以後為主

中共中央办公厅今天印发通知,将借由今年适逢中共建政75周年,展开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评选颁授,表彰一批为中国建设和发展有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并强调「特别是中共18大以来」的时期。

新华社报导,这项名为「关于做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提名评选工作的通知」首先指出,中共中央决定,在庆祝中共建政75周年之际,展开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评选颁授,「隆重表彰一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

「通知」明确提名评选工作整体要求,包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到「两个维护」等,透过最高规格褒奖为中共建政后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激发全国各族人民「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积极性。

「通知」称,透过这项褒奖,推动中国全社会「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通知」提到提名人选范围和条件,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均可被提名,符合条件的已故人员可以追授。其中,「共和国勋章」提名人选应当是在中共建政后建设和发展中,「特别是『党的18大以来』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

此外,「友谊勋章」提名人选应是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对华长期友好,具有良好声誉」的外国人。

至于「国家荣誉称号」提名人选应是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特别是『党的18大以来』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

「通知」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握正确方向」,确保被提名人选的「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且要全面考核被提名人选一贯表现,突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以「实际贡献」作为重要评判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好中选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