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整治天價彩禮 禁藉婚索財

中国去年全国结婚登记数为683.3万对,再创新低,更只有2013年1347万对的五成左右。(新华社)

中国因高价「彩礼」(聘金)引发的纠纷不断,甚至导致许多年轻人因此不愿结婚。为整治这项陋习,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明确禁止藉婚姻索取财物。该规定并提出,一方以聘金为名、藉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请求返还,法院应予支持。

近年不时传出新人结婚时,女方家长要求高额聘金,因而引发纷争。

新华社报导,某县村民称,两、三年前聘金一般是十多万元(人民币,下同),如今不少是20万元起跳。

山西日前传出,一名「80后」男子透过相亲认识女友,两人交往八、九个月后准备结婚。男子按女方要求给了18.8万元的聘金,男子称这金额在当地是正常行情,「彩礼18万8是当地的正常行情,我们那叫『大包』」;「18万8我自己有16万8的积蓄,还有2万是找朋友借的」。

不料两人即将结婚前,女方要求必须再给3万元,双方吵了一架,男子索性退婚,把钱拿去旅行。此事件引起网友关注,不少人都支持男子的决定。

央视新闻指出,聘金作为中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但近年来聘金数额持续走高,纠纷案件数量上升,甚至出现因聘金返还问题引发的刑事案件。

官方在今年2月曾发布文件,要求中共党员干部带头示范,治理高价聘金、大操大办等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草拟前述「规定」,禁止藉婚姻索取财物。对于已给付的聘金,也明确三类情况可要求返还,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已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及聘金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

前述「规定」还明确三类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彩礼:一、婚约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二、婚约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消费性支出;三、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表示,民政部将持续深化婚俗改革,大力倡导简约适度婚俗理念,继续与相关部门一起做好高额彩礼等婚俗陋习治理,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中国近年来以多项措施,治理天价聘金等婚嫁陋习。(取材自微博)